中证网讯(记者 何昱璞)3月25日晚间,针对延安必康拟分拆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至创业板上市事项,深交所向延安必康连夜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对是否存在上市主体重复上市、九九久科技盈利能力等情况作出说明。
深交所指出,九九久科技于2010年5月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5.62亿元,其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新材料及药物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要求公司说明本次分拆上市的主体九九久是否与2010年5月首发上市主体属于同一资产,是否存在重复上市的情形。
关注函指出,2015年12月,九九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简称《报告书》),向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组上市。根据《报告书》,九九久自2013年以来面临行业市场需求不旺盛和行业内竞争形势日趋激烈等不利因素,以及公司处于转型升级和产能扩张引致的营运成本显著增加等内部不利因素,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等。
深交所要求延安必康结合九九久的行业环境及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竞争状况等,说明截至目前上述外部不利因素是否仍存在。同时,结合九九久产品情况、市场地位、主要财务数据等,说明重组完成后至今上述内部不利因素是否仍存在,并详细论述九九久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综合上述情形,说明相关决策是否谨慎,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的情形,是否涉及忽悠式分拆上市。同时要求公司说明前期拟转让九九久全部剩余股权的原因,以及相关决策过程是否谨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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